在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赵爱武
(2009年9月16日)
各位理事:
在即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我们召开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广元市红十字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四大班子领导亲临大会,总会驻川重建办发来了贺信,省红十字会赈济部部长周百年到会祝贺,市委书记罗强作了重要讲话。这是市红十字会成立20年来召开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代表大会,是对我们莫大的鼓舞。罗强书记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快发展我市红十字事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落实。
感谢理事们对我的信任,选举我担任会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和新一届理事会成员一道,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忠实地履行职责,尽心竭力做好工作,进一步开创我市红十字事业的新局面。下面,我就新一届理事会如何更好地推进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提几点希望。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推动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使命感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本届理事会必须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把维护好、发展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深入持久地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协助政府发展社会救助事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各位理事一是要充分认识我市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的边远地区,急需救助的易受损害群体数量还比较多的基本市情;二是要充分认识我市各级红十字会救助实力还非常薄弱,其作用和优势的发挥与沿海开放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三是要充分认识红十字会在推进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发展红十字事业是国家的需要,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希望大家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深入宣传红十字会法,促进依法建会,依法兴会
红十字会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为红十字会制定的专门法律,规定了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职责、权利和工作的基本原则等,是建设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法律保障。红十字会法涉及政府许多部门,与社会方方面面相关。本届理事会要担负起宣传红十字会法的使命,向社会各界宣传红十字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红十字会的认识。各位理事要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及时向同级党政领导汇报红十字会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争取他们重视支持红十字事业,为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已经16年了,由于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红十字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我市各级红十字会在较长时期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严重阻碍了红十字会独特优势和作用的发挥。“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红十字会专职干部、会员和红十字志愿者深入一线,不畏艰险,日夜奋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人们重新认识了红会的地位和作用。本届理事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认真贯彻红十字会法,依法办事,促使县区红十字会尽快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市红十字会去年彻底理顺体制以来,在刘芳同志的带领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我希望当选市红十字会本届理事的各县区红十字会会长,一定要多做工作,按市上的要求独立设置红十字会机构,落实编制、经费和办公场地,配备配强专职干部,同时要解决交通工具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为红十字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文件,履行理事职责,创造新业绩
市委办、市政府办刚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市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不断发展的重大举措。本届理事会各位理事是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出来的,肩负着进一步开创我市红十字事业新局面的历史重任。作为本届理事会会长,我希望大家一定要切实履行理事职责,带头认真学习两办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全力支持配合市红十字会的工作,把文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身体力行,积极参与红十字会活动,实实在在地帮助红十字会解决困难和问题。在我市红十字事业业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努力创造属于本届理事会更加辉煌的新业绩。
同志们,本届理事会面临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但我们从事的红十字事业崇高而伟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奋发图强的精神,为加快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开创我市红十字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