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心肺复苏应坚持连续进行,如有以下各项可考虑停止心肺复苏;
(1)伤病者恢复自主呼吸及心跳;
(2)有医生到场,确定伤病者死亡,脑死亡,无心跳及脉搏,抢救30分钟以上;
(3)有他人或医生到现场接替抢救工作。
(4)救护人已经精疲力竭,又无旁人或器械可以代替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时,只好被迫中断心肺复苏。对于儿童和低温情况下的心脏停搏,应坚持较长时间的复苏努力。这类患者经较长时间的心肺复苏后,恢复生命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