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839-3260270
当前位置:首页   >>   博爱捐助    >>  女皇故里博爱情•红十字公益行动

关于开展“女皇故里博爱情•红十字公益行动”活动方案的介绍

发布时间:2010-07-22 14:42    阅读:3792次

 

  一、开展“女皇故里博爱情·红十字公益行动”的背景

 (一)我市地处川陕甘三省结合部,自然灾害频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方财力和群众收入大大低于全国、全省水平,全市易受损害亟需人道救助的特殊困难人群,如白血病、癌症、糖尿病、先心病等重大疾病致贫家庭达千户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受灾及特困人群多达数十万人;“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农村和城镇灾后重建户中,约有3万名贫困学生急需救助。

 (二)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的捐赠。近年来,市红十字会采取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利用重大活动或灾难事件、通过新闻媒体呼吁等多种形式募集救助资金,但募捐效果十分有限。一是募集资金数额小,不能满足救助特殊困难群众需求;二是群众收入增加少,全年募集次数不宜过多;三是群众对公益事业的认识还不深,参与公益的热情还不高;四是重大活动或灾难事件募集的资金,多为定向捐赠,对其他特殊困难人群,无法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

  二、开展公益行动的目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22条规定“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活动。”希望通过持续开展“女皇故里博爱情·红十字公益行动”,对广大市民长期进行感恩教育,提升公益意识和慈善理念,达到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逐步成为全体市民自觉行动的目的。同时,发挥红十字会独特优势,及时救助易受损害的困难人群,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长效筹资机制,解决人道救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把广元建设成为川陕甘三省结合部的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公益行动资金的筹集

  (一)开展“女皇故里博爱情一日捐”活动

  市红十字会为开展募捐筹资的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市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市属及大型企业员工、个体私营企业员工、开发区内企业员工募捐活动的组织、动员和资金归集工作。市红十字会负责其他社会人士等的募捐组织动员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员工原则上捐赠一天工资,其他社会人士不限数额。

  (二)开展“女皇故里博爱情·爱心消费”活动

  在节假日期间,市红十字会等五家单位与部分商业企业联合举办“女皇故里博爱情·爱心消费”活动。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商业企业捐赠一定比例的销售利润作为公益资金。

  (三)举办“红十字博爱晚会”

  在每年“5.8”红十字博爱周期间,市红十字会等5家单位联合举办“女皇故里博爱情”慈善晚会,倡导更多的企业和各界人士奉献爱心。

  (四)开展“女皇故里博爱情·回报家乡”活动

  市红十字会等五家单位通过举行恳谈会、联谊会及走访洽谈等形式,动员组织广元籍在外务工的成功创业人士,为家乡人民奉献爱心,帮助困难群众。

  四、公益资金的使用范围、程序、资助标准和管理监督

 (一)使用范围。用于开展“博爱阳光行动”,包括关爱健康(为贫困群众免费体检)、大病救治、永远的红丝带(关爱艾滋病患者)、临终关怀;“博爱温暖行动”,包括博爱送万家、情系灾区、民生工程;“博爱圆梦行动”,包括爱心助学、红十字书库、红十字夏令营。

 (二)资助程序。被资助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被救助人身份证明、所在村(街道)、乡镇(社区)出具书面贫困情况证明并加盖公章,报所在县(区)红十字会调查核实后,上报市红十字会公益行动办公室;由市上提出资助意见,报公益资金使用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资助方式(资金、物资)由市红十字会根据被资助人实际需要确定。同时,建立被资助人档案,以备审计和查询。

 (三)资助标准。除定向捐助外,原则上每个申请人只资助壹次,不重复资助。博爱阳光行动100元至10000元/人;博爱温暖行动100元至3000元/人·户,民生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博爱圆梦行动:小学600元/学年,初中700元/学年,高中800元/学年,中专1000元∕学年,大学2000元/学年。每建一个红十字书库,资助不少于3000元,每开展一次红十字夏令营活动,资助不少于5000元。

 (四)资金管理。以每年筹集的公益资金为依托,向上、向外广泛拓宽资金来源,建立市红十字会“博爱阳光基金”、“博爱温暖基金”、“博爱圆梦基金”。全部存入市红十字会救助专用帐户,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益资金使用审批领导小组,按照统一的资助标准,安排资金的使用。

 (五)使用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安排使用情况在次年召开的市红十字会理事会会议上进行专题报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向捐款单位和企业及时反馈,邀请审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宣传推介,形成声势。一是由市红十字会等5家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二是在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开设“红十字公益行动”专栏;三是在较大网络媒体发布“红十字公益行动”浮动宣传广告;四是制作户外公益广告、标语和橱窗;五是拟于8月中旬举办“红十字博爱晚会”等。形成立体化的宣传格局,扩大“红十字公益行动”品牌在社会上的知晓率和美誉度。

 (二)召开联席会,明确职责。市红十字会、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家单位是我市开展“红十字公益行动”的主办单位,适时召开部门协调联席会,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组织,切实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审时度势,逐步推开。“红十字公益行动”包括三大博爱行动,十大公益项目,基本涵盖了人道救助的各个领域。根据今年“红十字公益行动”筹资情况,将率先开展博爱送万家、圆梦助学、情系灾区、永远的红丝带等项目。以后逐步推开,全面实施各大公益项目。

   (四)及时表彰,奖励先进。在每年“5.8”红十字博爱周期间,以召开表彰大会等方式,对公益行动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分别授予广元红十字博爱金奖、银奖和铜奖,人道奉献金奖、银奖和铜奖,以及人道特别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