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识宣传 铭记捐方善举
——认真抓好灾后重建项目标识设置工作
苍溪县红十字会
(2010年7月15日)
“5.12”汶川地震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其它红十字会确定援建苍溪县博爱学校、卫生院、新村等灾后重建项目共29个。为牢记社会各界爱心奉献,传承博爱理念,让上级红十字会满意,让援建方放心,努力把红十字系统援建的重建项目做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廉政工程和样板工程。我县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标识的通知》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援建“5.1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始终把援建项目制作设置规范的红十字宣传标识、纪念碑、牌、匾放在重要位置,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基本做法
(一)组织到位,抓落实
我县红十字会成立了重建标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会长冯庆甫任组长,重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负责项目业务的同志为成员,层层落实了责任,明确了职责。把红十字重建标识工作和红会博爱文化建设与灾后重建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并列入各重建单位资金拨付的依据,充分调动了重建单位和施工企业工作人员抓好标识标牌和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识到位,抓主动
援建项目规范设置红十字宣传标识、纪念碑、牌、匾,既是红十字系统援建协议的要求,也是对红十字系统援建项目捐助方爱心的纪念,更是我们持久开展博爱文化传播的有效载体。为了规范实施灾后重建项目,我会主动出击,提前安排部署,出台了《关于灾后重建项目的若干规定》,对重建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标识标牌和纪念碑、牌、匾的制作设置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建设要求。项目开工前,对各重建单位的施工方和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红十字系统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使重建项目在设计图纸、开工建设、竣工使用全过程,都做到设置醒目、规范的红十字标识、碑牌。
(三)规范到位,抓统一
我会采取“六统一”,即:统一广告公司,统一建筑标识,统一选材,统一文字内容,统一安装和统一付款。一是通过比选,选择一家信誉、工程质量和价格符合要求的广告公司;二是凡是红十字会援建的标识,按照上级红十字会的要求,统一制作,使标识标牌达到一致化,杜绝了五花八门的现象;三是每个援建项目,制作纪念碑、牌、标识和匾,包括新村建设每户设置门牌,统一材料;四是严格按市红十字会的要求,统一纪念碑、牌、匾的文字格式和内容,对全资援建的项目按捐赠者意愿给予冠名;五是落实重建项目设置红十字纪念碑、牌、匾位置,由承建广告公司按指定地点统一安装;六是对标识的制作、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由受援助项目单位统一付款给承建广告公司。
二、设置红十字宣传标识效果
通过开展培训、组织项目督导等方式,加强对重建项目有关各方宣传教育,普及红十字运动知识,督促受援单位履行援建协议承诺,红十字宣传标识、纪念碑、牌、匾制作设置工作得到项目有关各方的积极支持和协同配合。
红十字系统援建项目规范制作设置红十字宣传标识、纪念碑、牌、匾,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受援单位的干部职工,人们对红十字从陌生到熟悉,从关注到参与,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为红十字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截止目前,红十字系统援助我县29个灾后重建项目完成宣传标识规范化设置24个,其中总会首批援助重建项目15个,第二批和其它红十字会9个,其余5个正在设计制作中。
三、铭记奉献,传递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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