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青川县蒿溪乡光辉红十字博爱新村项目
二、项目地址:青川县蒿溪乡光辉
三、项目单位:青川县蒿溪乡
蒿溪乡光辉村与乔庄镇相连,村委会所在地与乡政府相距7公里,幅员面积21平方公里,辖7个村民小组,户籍户数157户,户籍人口555人,其中回族1户,1人。农民人均纯收入3100元。全村主导产业有林业、畜牧、茶叶、核桃,人平耕地3亩,人平林地14亩。
四、项目概况
1、受灾情况及项目背景
“5.12”大地震,造成全村房屋全垮57户,垮塌房屋239间;房屋严重受损65户,受损房屋356间;一般受灾42户,房屋210间。村民死亡2人,受伤26人,受灾157户,受灾人口555人。
2、项目建设的内容及规模
(1)全村共需重建123户,其中:房屋全垮户57户,房屋严重受损户65户。重建房屋结构分为砖木结构、全木结构、框架结构三种类型,重建面积60㎡—120㎡。
(2)在重建中采用农户自建和组建施工队统一兴建等多种形式(散户以自建为主,集中安置区以施工队建设为主)。
(3)集中新建的农村居民住房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貌、统一施工,突出特色;对散户建房在特色及抗震程度上予以指导。
(4)根据蒿溪回族乡“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整体规划,将光辉村因“5.12”大地震造成房屋垮塌,居住在地质灾害区的123户432人予以集中安置,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由村委会牵头,统一征地、统一平场、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组建施工队、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统一风貌,将其建成新农村所要求水、电、路、沼气、环保等功能齐全的居民新村。并将其生产资料重新组合,大力发展林业、畜牧、茶叶、核桃等支柱产业,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3、项目建设条件
本项目选址:选在光辉村金洞坪。达到路通、电通、水通,且无地表断裂带、山体滑坡的地方。
4、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 |
户均金额 |
总金额 | |
红十字会援助 |
1.5万元 |
184.5万元 | |
政 府 援 助 |
中央政府 |
1.0万元 |
123万元 |
地方政府 |
1.0万元 |
123万元 | |
村民自筹资金 |
5.0万元 |
615万元 | |
合 计 |
8.5万元 |
1045.5万元 |
五、项目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灾后重建项目,使青川县蒿溪乡光辉村123户,432人农村居民免受地质灾害影响和威胁的,达到人人有房住的目标,大大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广泛宣传红十字精神,扩大红十字影响。
项目建设完成后,便于该村成立基层红十字会,可以更好的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更有利于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形象和宣传力度,发挥红十字会在老百姓中的亲和力作用,树立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红十字事业的信心,为基层红十字组织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