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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眼角膜捐献者—万力德

发布时间:2015-07-03 15:55    阅读:8265次

    2015年5月9日凌晨,广元市旺苍县尚武镇新生村51岁村民万力德因尘肺病医治无效去世,他的家人遵照他的遗嘱,无偿捐献出他的眼角膜,完成他最后一次回报社会的心愿。

    “虽然病情原因,哥哥的器官不能捐赠,但他捐献的眼角膜可以让其他的患者重获光明,我们一家都为哥哥感到骄傲!”万力德的妹妹万素兰说道。

    尘肺病人想捐器官

    万力德1988年从部队复员后,长期在煤矿务工,靠他的勤劳,家里盖起了四层新楼。

    “8年前,他觉得呼吸不畅,去医院检查,结果是尘肺病。”万力德的爱人周福英含泪介绍,3年前,万力德的病情开始恶化,就一直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他不能躺着睡觉,只能坐在床上,面前放上几床被盖,将下巴放在被子上面睡。

    “在住院期间,他见到电视上有捐献眼角膜的报道,就告诉我们,他走后,就将他的眼角膜捐献出来,让其他患者重见光明。其他器官如果有用,也一起捐出来。”周福英说。“他一直说,是社会好,住院可以报账,才让他多‘赚’了几年的生命,捐献眼角膜也是对社会的感恩。”

    病情无法满足捐献

    5月7日,万力德的病情突然恶化,当地医院将他转至广元市急救中心,住进了ICU病房。经检查,万力德除了尘肺病,还有气胸、肺积水。

    “下午6点过,爸爸就已经不行了,我们遵照他的遗愿,赶紧询问如何捐献眼角膜。”万力德的女儿万丽红介绍说。

    当地红十字会获悉万力德捐献器官后,来到医院让他的家人按规定填写了捐献登记表。

    5月8日晚12时许,四川省华西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医务人员进入ICU病房,对仅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的万力德进行了详细检查。

    “他未出现脑死亡,不能进行器官捐献。” 移植中心主任告诉万力德的家人。据介绍,国内对器官移植有严格的法律、伦理规定,捐赠者的死亡还必须经过中心伦理道德委员会专家检查后一致签字认可。由于万力德病情特殊且较重,器官衰竭较快,无法按时转院至成都。万力德的家人也完全接受不能捐赠的事实。

    次日凌晨,万力德憾别人世。

    捐眼角膜送光明

    “哥哥死亡后,我们第一时间通知了广元市红十字会。”在获悉消息后,广元市红会立即联系了成都医学院附属康桥眼科医院眼库工作人员。

    9日上午8时,成都某医院医务人员来到到万力德的家中,在进行的遗体告别仪式上,眼库工作人员对万力德捐献眼角膜的义举给与了高度的评价。

    在万力德亲人和广元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两位医生对万力德的遗体进行了眼角膜摘除手术,并将眼角膜存于随带的医务箱内。

    据该移植医生介绍,四川省每年需要眼角膜移植的患者大约有4到5万人,但实际能得到救助的不到两千人,苦于捐献者较少,需要眼角膜移植的患者只能在黑暗中等待。像万力德这样自愿无偿捐献眼角膜的行为,值得大家钦佩,也希望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眼角膜捐献队伍中来。

    据悉,万力德捐赠的眼角膜已于9日下午运抵成都某医院,如果移植顺利,他捐献的眼角膜至少可以让两名眼部重疾患者获得重见光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