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7眼角膜(遗体)捐献者—刘明坤
发布时间:2017-10-24 16:55 阅读:8262次
刘明坤,男,出生于2007年8月27日,家住青川县关庄镇沙坝村石门社23号。
2016年6月14日,在华西医院被确诊刘明坤患“腹腔炎性肌纤维母细胞瘤”。 2017年1月3日下午3:30在青川县人民医院完成了遗体(组织、器官)捐献登记。2017年10月10日上午7点,一颗幼小的心脏停止了跳动,10岁的刘明坤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当天下午1点左右,在成都郫都区其母亲租住处完成了遗体和眼角膜捐献。
其母亲刘慧敏说,儿子生病后为了治疗,我们耗尽家中所有财物,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作为父母亲是多么迫切希望儿子的病能够治愈,身体能够康复。但是,儿子还是走了,我很伤心,也很痛心。我们捐出儿子的眼角膜,能够使失明患者重见光明;捐献儿子的遗体,供医学研究,希望对该病的研究和治疗能够提供一些有用的基础数据,为人类造福,为医学做贡献,挽救他人的生命。
多么朴实的语言,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高尚的情操,让我们为她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