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推进我市“三献”工作,市红十字会在全省市州率先出台了《广元市红十字会遗体、眼角膜、人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人道关怀慰问实施办法(试行)》。
一是明确关怀慰问对象。实施办法对关怀慰问对象进行了明确,即广元市行政区域内通过红十字系统工作人员或协调员现场协调见证完成的遗体、眼角膜、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目前,全市累计实现遗体、眼角膜、人体器官捐献61人,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32例。
二是明确关怀慰问方式。实施办法中要求每年开展1次集中入户走访慰问,向遗体、眼角膜、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或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发放慰问金,每年纳入“博爱送万家”重点回访慰问对象。同时,对符合人道救助条件的纳入救助对象。
三是明确慰问款物发放。市红十字会负责慰问款物筹集,县(区)红十字会具体实施慰问,对遗体、眼角膜、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人道慰问,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给予1000元/次的人道慰问,并赠送特制纪念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