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市红十字会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李兴荣监事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专职副监事长向政及在家监事参加会议,市红十字会有关部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恢复国际红十字组织合法席位70周年座谈会和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四川省红十字会八届二次理事会、市红十字会四届二次理事会精神,通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市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有关项目资金情况,审定通过《广元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擘画蓝图和市委决策部署,牢记初心使命,发扬“刀刃向内”精神,发挥监督制约功能,推动监事会工作纵深发展,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奋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新征程。
会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关注最易受损群体需求,把满足人民群众的人道需求作为监事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监督正向纠偏积极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决议决定落实到位,监督落实项目实施、捐赠管理、信息公示、定期审计等机制,拉紧底线红线。
会议要求坚持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依法加强监督,防范化解风险。结合《广元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办法(试行)》实践,不断探索创新监事会工作方法路径。建立完善监事会和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沟通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关心爱护监事成长,适时开展红十字教育等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