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应急人道救助:
(一)因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泥石流、雪灾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二)因突发事件或意外伤害(车祸、火灾、事故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三)因患重特大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它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四)区红十字会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的特殊困难对象。
二、救助流程
(一)申请
1.人道救助:申请人向区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人道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病情诊断书、医保结算单、出院证明、收入证明、受灾情况、困难情况等相关材料;
2.紧急救助:申请人向区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紧急救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住院证明等。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和填写的表格见附件。
(二)受理
先由利州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人受理。
(三)审核
1.申请人道救助材料需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核实并签字盖章,区红十字会审核,对有疑问的进行入户调查,确认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救助;
2.特别困难需上级救助的,逐级上报市、省红十字会。
三、救助金额
(一)因患重大疾病且经医保、民政等各项民生政策报销后自费医疗费用5000元(含5000元)以上:
自费5000元(含5000元)以上,救助300元;
自费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救助600元;
自费15000元(含15000元)以上,救助1000元;
自费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救助1500元。
(二)因重大自然灾害
根据实际情况救助,最高救助不超过1000元。
(三)因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
根据实际情况救助,最高救助不超过1000元。
(四)紧急救助
根据情况一次性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
    四、救助热线
        (0839)6183091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