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免政策”优待对象 1.在广元市参加无偿献血并申报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促进奖和终身荣誉奖的献血者; 2.在广元市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个人(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得者); 3.在广元市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工作,并荣获三星级及以上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的志愿者; 4.在广元市参加无偿献血三次以上的Rh(D)阴性献血者。 符合上述条件任意一项的个人可经审核办理“广元市无偿献血博爱卡”(以下简称“博爱卡”)。“博爱卡”为接触式IC卡,面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 “三免政策”主要内容 一、免费乘坐市城区城市公交车 持有“博爱卡”的个人,在乘坐我市市城区公共交通工具时,刷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免费乘坐的城市公共汽车具体为广元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目前运营的常规公交(不含定制公交、网约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等非常规公交)。持卡者必须严格按照“一人一卡”使用原则,不得转让、转借给他人。 二、免费游览市域内由政府投资举办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点 持有“博爱卡”的个人,在广元市游览由政府投资举办的22家4A级、5A级旅游景区旅游景点时,免交首道门票费。使用流程:持“博爱卡”及本人身份证到22家无偿献血“三免政策”定点旅游景点,由景区工作人员做好信息核验和登记备案后,按照该景区常规流程进行游览。免交费用为首道门票费,不包含景区内部景点和其他娱乐项目,持卡者必须严格按照“一人一卡”使用原则,不得转让、转借给他人。 三、免交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 持有“博爱卡”的个人,在广元市29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时,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不含专家门诊,医保部分按政策依法依规报销)。使用流程:持“博爱卡”及本人身份证到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窗口现场挂号,由收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核验并做好登记备案。“博爱卡”持有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诊查、排队等程序均须按医疗机构的正常流程进行,持卡者必须严格按照“一人一卡”使用原则,不得转让、转借给他人。
“博爱卡”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初次办理(免费) 1.由广元市中心血站负责收集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人员和志愿者资料信息,市红十字会负责收集符合条件的造血干细胞捐献人员资料信息,资料信息包括办理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信息,照片统一为一寸白底证件照。 2.资料信息收集完毕后形成电子档案交予市公交公司,由公交公司辖属卡务公司统一负责将人员信息录入公交系统,同时进行卡片制作。 3.卡片制作完成后,由市中心血站和市红十字会负责卡片发放。 符合办理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及无偿献血志愿者资料信息由广元市中心血站负责通知、收集,其本人将“博爱卡”办理相关资料信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报送至广元市中心血站。
符合办理条件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信息由广元市红十字会负责通知、收集,其本人将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联系电话、一寸白底证件照(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916718295@qq.com。 首批资料信息接收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补办 1.补办类型 使用异常补办 若“博爱卡”无法正常使用,持卡者需携带卡片、照片、身份证及获奖证书原件至卡务公司业务网点办理卡片售后。 卡片交由网点工作人员确认卡片状态,若卡片完好,持卡者可免费补办新卡。若卡片存在人为损坏、严重污损(即卡面不平整、卡面有折痕、损伤、污迹)等情况,持卡者交纳工本费后补办新卡。 遗失补办 “博爱卡”遗失,持卡者需携带照片、身份证及获奖证书原件至卡务公司业务网点办理遗失补办。 2.补办流程 (1)办理人员准备照片、身份证证件信息及获奖证书原件,前往卡务公司业务网点进行办理。 (2)由卡务公司对办理人员原卡进行挂失处理后,再进行补卡制作。 (3)卡片制作完成后,由卡务公司负责卡片发放。 (4)补办新卡,持卡者需现场交纳办卡工本费,原卡回收不能再使用。 “博爱卡”办理咨询电话 广元市红十字会:0839-3262637 广元市中心血站:0839-3304696  0839-3308013 (周一——周五  8:30-12:00  14:30-18:00)
首批“博爱卡”领取方式 1.无偿献血者及无偿献血志愿者 为确保“博爱卡”能安全顺利发放,首批“博爱卡”制作完成后,市中心血站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元市中心血站”予以通知,无偿献血者及无偿献血志愿者根据“博爱卡”办理资料信息中提交的领取地点,前往现场领取。 广元市中心血站(广元市利州区万育街151号) 图腾广场献血屋(广元市利州区图腾广场) 利州广场献血屋(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广场) 苍溪爱心献血屋(苍溪县同心广场) 旺苍爱心献血屋(旺苍县新华街333号) 领取地点选择在剑阁县、青川县、朝天区、昭化区的无偿献血者及无偿献血志愿者,由市中心血站根据采血车出车情况电话通知领取时间和地点。 2.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博爱卡”由市红十字会统一通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