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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室职责

发布时间:2010-07-22 10:10    阅读:15440次

 

 各部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红十字会机关和会领导的相关服务工作以及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

(二)负责以市红十字会的名义与境内外红十字会、NGO组织以及其他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对外接待工作。

(三)负责市红十字会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督促检查执委会、会长办公会以及会领导布置任务的落实。

(四)负责起草市红十字会年度工作安排、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

(五)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六)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的信息收集、汇总,组织编写“广元红十字信息”,及时向省红十字会、市委、市政府、县区红十字会以及相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

(七)负责机关行政、人事、文秘、档案、工资、保密、保卫、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来信来访等工作。

(八)负责财务工作,编制机关财务预决算,参与项目财务管理。督促检查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负责县区红十字会财务工作的指导、培训。地磅

(九)负责市红十字会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赈济救护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研究、拟定全市红十字系统救灾备灾、社区服务、外援项目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制定市红十字会救灾款物、援助款物的使用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采购、接收、调配、分发、使用、监督和办理救灾救助物资进出口的通关手续。

(三)负责灾情考察、灾害信息和救灾物资发放等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备灾救灾信息网络工作,指导市及县区备灾救灾仓库工作。

(四)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建设,指导、协调县区红十字会开展针对自然灾害的救助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负责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县区红十字会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实体。

(六)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卫生救护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建立红十字自救互救网络。

(七)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备灾救灾、社区服务等业务培训、考核、评审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社区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社区宣传、社区帮贫助困等活动。

(九)组织开展艾滋病的预防和关爱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发展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红十字系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争取发展我市红十字事业的政策;组织起草指导全市红十字会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

(三)配合各项业务活动组织开展对外宣传报道。

(四)负责指导全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会员发展和管理,按规定审批团体会员单位;负责志愿工作者队伍建设以及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六)负责外援项目的引进、协商、谈判和和合同文本的草拟、签订;负责外援项目的实施、管理、督导、调研、评估、经验总结与推广,开展项目引进、管理的培训工作和交流活动。

(七)负责“南丁格尔奖章”、“慈善之星”等获得者的遴选、推荐、宣传等工作。

(八)负责拟定市红十字会与以红十字(会)名义命名和使用红十字会无形资产的有关机构的合同或协议,维护红十字会权益。

(九)负责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捐献等工作。

(十)策划、组织募捐筹资活动。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