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秋季以来,我省及贵州、云南、广西、重庆等地区遭受历史罕见的旱灾,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按照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的安排,各地红十字会要积极支援旱灾地区开展自救。“5.12”地震发生后,贵州等西南省市给予了我市极大的援助。为进一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道精神,向旱灾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我会特此公告:
一、市红十字会从即日起接收社会各界为旱灾地区捐款。
二、本次捐款设立专户,对受灾地区进行定点援助;
三、所有捐款通过四川省红十字会转汇入到受灾地区;
四、捐款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此次募捐只限于现金捐赠。
六、捐款方式
(一)银行转帐:
帐户名:广元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行广元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2309 4463 2902 6415 767
(二)邮政汇款:
单位名称:四川省广元市红十字会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109号;
邮政编码:628017
联系人:李玖明,李晓霞;
联系电话:13881204718,13981208615;
热线电话:0839-3269392(传真)。
(三)直接捐款:
广元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109号,联系人:李玖明,李晓霞。
广元市红十字会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