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红发〔2010〕31号
广元市红十字会
关于统筹使用玉树地震捐款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红十字会:
一、各县区红十字会要积极行动,为支援玉树地震灾区全力组织募捐活动。红十字系统援建单位捐款,由县区红十字会收集,统一上交市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红十字会法》依法开展募捐,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捐款机会进行非法活动。
二、所有抗震救灾捐款每天下午4点前报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所报数字以到账数目为准,不得虚报和漏报。
三、各县区红十字会一定要顾全大局,援助玉树灾区抗震救灾募捐款必须全部上交市红十字会捐款账户,由市红十字会统一上交省红十字会统筹安排。各县区红十字会一律不得从此次募集捐款中列支与本次募捐活动无关的费用。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