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我市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机遇期。做好“十三五”期间的各项工作,对于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更好服务广元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服务全市防灾减灾大局,特制定《广元市红十字会“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提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国际红十字会运动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五大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和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奋斗目标,紧密结合广元实际,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为广元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未来五年,广元市红十字会系统防灾减灾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本系统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备灾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建设,人道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具体目标是:
——备灾救灾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县区红十字备灾应急物资仓库覆盖率达到100%。
——设立红十字应急救援基金。市红十字会设立300万元至500万元,每年稳定募集救灾救助资金100万元以上;县区红十字会设立100万元至200万元,每年稳定募集救灾救助资金20万元以上。
——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市、县区红十字会依托专职干部、直属医疗卫生会员单位医务人员和志愿者,各建立一支应急救援队伍。
——继续推进实施初级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完成普及性救护知识培训50万人以上,其中,培训初级救护员占5%以上,救护知识普及率21%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县区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仓库。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仓库是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各县区政府,特别是自然灾害多发、人口较多和灾害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县区政府应认真贯彻国务院〔2012〕25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把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库建设列入本县区防灾减灾规划统筹考虑,已投入使用的剑阁县红十字备灾物资仓库要加强管理和应急物资筹集,青川县红十字备灾物资仓库要加快建设。其余县区红十字会应执行民政部2009年《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设630平方米至800平方米备灾救灾中心或应急物资仓库。幅员较大的县区,可适当向灾害发生的重点乡镇延伸,建设小规模备灾仓库,以基本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二)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一是市、县区红十字会建立比较稳定的筹集人道救助资金渠道,通过积极争取政府资助等渠道设立红十字应急救援基金。二是根据不同灾害造成受灾群众的不同需求,筹集或采购满足受灾群众基本生存需要的应急物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品种齐全,并具适当规模。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市红十字会能提供满足500人至1000人,县区红十字会能提供满足200人至300人基本生存需要的标准化应急救援物资。三是完善应急救援流程,积极探索加强人道物流建设,依托人道物流提高红十字应急救援能力;要充分动员和发挥社会资源和企业的人道力量,创新实践第三方人道物流,提高灾害应急救援的效益和效力。四是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严格执行人道救援救助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则,推进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是抽调市、县区红十字会救灾专职干部,组成一支队员稳定的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灾救援专业技术和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应急救援演练。二是依托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组成的广元市红十字医疗紧急救援队要加强救援演练和知识更新,适时调整补充队员,随时待命。三是市、县区红十字会依托志愿人员建立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为参与应急救援的志愿人员购买商业性意外伤害保险。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培训、演练,不断提高红十字应急救援专业水平。
(四)加强应急救护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快实施初级卫生救护“百万培训项目”,提高现场救护知识普及率,注重培训质量,使更多的群众,特别是青年学生了解掌握现场救护知识和技能,逐步做到每个单位、每个村、每个社区都建立起由掌握现场救护知识和技能的初级救护员组成的应急救护队伍。二是要增加设置红十字救护箱的数量,扩大覆盖范围,在易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的所有公共场所,包括宾馆、购物中心、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学校等地,均应设置红十字救护箱,为保护意外事故受伤人员的生命健康提供支持。三是加大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作用,巩固充实应急志愿献血队伍,保障临床应急用血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市及各县区政府把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纳入当地应急救援体系统筹建设,把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当地灾害应急响应体系统筹部署。在地震、气象、地质等灾害预警会商中,将红十字会作为成员单位,共享灾情信息。将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地震应急预案纳入同级政府综合应急预案和发展规划。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海关、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保障红十字会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人员、救援物资等优先通行,并按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二)加强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在总会和省红十字会指导下,积极争取中国红十字会信息化系统所有功能尽早覆盖到我市市及各县区红十字会,在此基础上,将灾害信息传递、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应急救护体系建设等作为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红十字会系统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社会公信力。不断改进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规章制度,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培养联灾减灾专业专职人员,规范行为。加强对备灾救灾资金、物资安排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的组织红十字系统联灾减灾专职干部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本文稿公示自2016年8月16日开始到2016年8月26日结束,在此期间面向全市各界人士征求相关意见、建议,请有关专家、学者及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并于8月26日前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广元市红十字会。(联系人: 何绍帅 联系方式:18089539277 QQ:104432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