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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红十字会启动“肿瘤康复援助工程”

发布时间:2007-08-24 14:42    阅读:3216次

昨日,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省红十字会启动为期3年的“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康复援助工程”,经济困难的肿瘤患者可望获得1万元的年度最高医疗援助。

    各类肿瘤病高昂的治疗费用常把肿瘤病人及家属压得透不过气来。为切实缓解城乡贫困群众的医疗困难,让病人看得起病、住得起院、少花钱,减轻经济负担,解决基本的医疗问题,提高我省医疗救助水平。省红十字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搭建爱心医疗救助平台,联合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国光医院,共同启动为期三年的“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康复援助工程”,为全川肿瘤病人进行医疗援助。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康复援助工程”放射治疗定点医院,在活动期间,由医院提供300万元的医疗救助;成都市国光医院为“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康复援助工程”药物治疗定点医院。

    接受医疗援助的须是肿瘤病人,包括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肿瘤病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肿瘤病人,以及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肿瘤病人。医疗援助分药物治疗援助和精确放射治疗援助两种形式。未参加医保(含新农合)的肿瘤病人,在援助定点医院所产生的药品治疗费用,按10%—20% 进行医疗援助;参加医保的肿瘤病人,在援助定点医院所产生的药品治疗费用,扣除参加医保报销费用,自付部分金额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援助,所有援助对象年度最高援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同时,援助定点医院对非药品治疗费用实行优惠减免——肿瘤援助对象在援助定点医院接受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免门诊挂号费、专家会诊费、治疗费、化验检查费、床位费减免20%。在援助定点医院做精确放射治疗的病人可获得3000—4000元的医疗援助减免。据悉,我市共获得15万元的援助金配置额度,大约援助50名肿瘤病人,目前已经有1对夫妇前往咨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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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申请办法:救助对象经市、县红十字会推荐,填写援助申请表及既往病历资料复印件,由省红十字会援助工程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省红十字会援助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并先行垫付全额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一个月,凭定点医院发票、病历资料及治疗帐单经省红十字会援助工程审核小组审核后,到省红十字会成都爱心乐园领取医疗援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