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生活环境,发展社区服务,方便群众生活”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的要求,以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关于将“社区卫生和关怀”列入四项核心工作之一的号召,各地红十字会积极配合政府,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区红十字服务活动,为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救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扎根基层、服务社区”已成为各级红十字会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但从全国来看,红十字会参与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为使红十...
2015-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