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红十字会川人社办发〔2014〕162号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救灾、救护、救助等职责,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红十字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做好我省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