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推动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黄正富
(2009年1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红十字系统工作会议。会议时间很短,但内容丰富。首先,我代表市委向多年来为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付出辛勤劳动的广大红十字专(兼)干部、会员、志愿工作者,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刚才,刘芳专职副会长作了 2008年工作报告,莫勇副秘书长宣读了表彰决定,爱武副市长对有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红十字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国际红十字会是当今三大国际组织(奥委会、联合国)之一,其奉行的“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的基本原则,超越了国界、种族、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成为人类共同的精神价值,受到全世界人民广泛认同和普遍尊重。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05年以来,经受住了战乱、灾害、突发事件的严峻考验,为社会、为人民、为国家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谱写了感人至深的篇章。我市红十字会成立近2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认真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参与自然灾害的救助,培训红十字急救员,参与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服务进社区”和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活动,配合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素质教育,努力推动捐献遗体、器官工作,在人道主义救助工作领域较好地发挥了政府的助手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市红十字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和接受社会捐赠并及时分发抗震救灾捐赠款物,为我市夺取抗震救灾重大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实践证明,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独特优势,起到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的需要。
新形势新任务对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的作用、推动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前,全党全国人民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团结奋斗。中国红十字会作为重要的社会团体,在这个历史进程中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温家宝总理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希望中国红十字会继续发扬光大红十字精神,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更大的贡献。”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深刻论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增强了信心和动力。我们要充分认识在新时期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红十字会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奋发图强的作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当好政府在人道主义救助领域的助手,不断把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围绕中心,为改善民生、共建和谐服好务
前不久召开的市委五届十次会议,是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加快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深入分析了当前形势,对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提速加快、又好又快”的全市工作主基调。全会对全市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部署,为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做好红十字工作指明了方向;全会对于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强化社会和谐之本作出了具体安排,更为我们各级红十字会参与社会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职责,为改善民生、共建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本着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企盼、党和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红十字会又力所能及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人道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红十字会工作,高度重视、关心边远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要积极参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和原则的灾后重建工作,加强红十字组织的联系和合作,争取人道救助项目,为加快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要努力实施好各类人道救助项目,向捐赠人及时准确反馈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优良的服务、严格规范的管理取得各方的信任。各级红十字会专职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大力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要不断拓展红十字工作的新领域,着力提升红十字会的知名度、美誉度,增强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三、以法兴会,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建设
《红十字会法》是红十字会的建会之基,治会之本,兴会之纲。是建设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法律保障。各级红十字会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红十字会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争取他们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向社会各界宣传《红十字会法》,争取广大群众进一步理解、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事业。广大红十字工作者要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担负起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的使命,为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各级红十字会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加强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机关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要处理好坚持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处理好红十字会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关系,处理好市红十字会与各县区红十字会以及相互间的关系。要积极发展新的会员和团体会员,巩固和扩大红十字组织的覆盖面。要积极扩大对外交往和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社会公信力,促进我市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志们,2009年,是全党全国人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重要一年,是战胜金融危机不断扩散和蔓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重要一年。对我市而言,是实施三年重建规划、全面推进小康建设的重要一年,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脚踏实地、坚忍不拔,努力开创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最后祝同志们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新一年的光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