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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赵爱武在市红十字会第三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0-07-15 15:55    阅读:3284次

在市红十字会第三届一次常务理事

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市政府副市长  市红十字会会长  赵爱武

2010年7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的扩大会是市红十字会自去年换届以来,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的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会议内容十分丰富,刘芳常务副会长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红十字工作的总体思路;刘兴礼秘书长和其他两位同志分别对“女皇故里博爱情·红十字公益行动”实施方案、上半年募捐工作情况、总会关于加强灾后重建工作的要求等作了介绍说明;剑阁县、苍溪县和利州区红十字会进行了交流发言;后面,正富常委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就当前如何进一步加强红十字系统援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目标实现强调三点意见。

一、狠抓开工,加快进度,确保重建项目顺利推进

截止6月底,全市红十字系统灾后重建项目开工率98.2%,完工率73.6%,从总体上看,项目实施进展是顺利的,但与全市灾后重建整个进度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特别是个别项目还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目前全市还有11个重建项目没有开工,涉及四个县区,其中5个项目是美国、日本等境外红十字组织援建的。这些项目没有按照援建四方协议的规定如期开工,已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下一阶段工作中,各县(区)政府、红十字会要按照签订的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要求。项目建设有关单位要紧密合作,克服困难,形成合力,保证援建项目顺利、有序、快速实施。不管什么客观原因,也不管是谁的责任,目前尚未开工的项目都必须在8月底前全部正式开工。对于正在实施的项目,各县区要按照9月底前完成总体任务的85%以上和12月底前完成总体任务的90%以上的要求实行倒排工期,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这既是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下达的刚性指标,也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县区和项目单位必须不打折扣地保证完成。

二、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确保重建项目规范实施

红十字系统灾后重建资金全部来源于爱心人士和企业的捐赠,其使用情况既要接受同级审计部门和援助方指定的专业机构的审计,还要接受捐建方(人)的检查和质询。因此,市、县(区)红十字会要认真执行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红十字援建项目的监督、审计和管理。要确保援建项目工程质量,力争把每一项红十字会项目工程建设成一流工程、示范工程、放心工程。要加强捐赠资金的管理,公开、规范、阳光操作,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及时向捐赠方反馈相关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严格规范碑、牌、匾等的设置,做好项目宣传和资料归档工作。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强化督查督办,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认真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各项工作

由于红会项目的特殊要求,后期竣工验收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一是对已竣工的项目,按照协议我们目前只收到项目资金的75%,剩下的资金还要按规定进行申报,保证项目工程资金不留缺口。因此,对已竣工的项目要认认真真做好验收工作,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才能投入使用。同时,还要邀请相关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只有验收和审计完成后,方可向上级红十字会申报项目尾期资金。二是部分项目建成后,将有一定的剩余资金,各级红十字会和项目单位一定要按照总会的文件规定,全部用于原项目采购教育和医疗设备,切不可随意开支和挪作他用。三是红十字系统援建的项目,不能仅仅是把项目做好,还要做好冠名和立碑等工作,加强感恩教育和对捐建方的宣传。四是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和红十字博爱文化传播,作为项目建设的一项必要工作来抓,凡未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和在博爱文化传播方面没有实际行动的,市、县区红十字会不得拨付项目尾款。

同志们,灾后恢复重建已到了决战的关键时刻,我们要继续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以对捐助方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向上级红十字会和捐助方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